- 送心意
志军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1-11-13 06:37
同学你好
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题目中总建筑面积的1/2进行了销售,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应税行为。
上述不符合徒增增值税清算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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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增值没达到20%的话,其实不需要交土增的
2022-07-08 23:10:52
同学您好,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
2022-08-19 20:11:32
同学你好
不可以的哦
2024-02-25 06:09:45
你好,学员,就是收入减去成本的差额的
2022-03-17 20:26:37
土地增值税清算,多项目分不清城建税及附加的,唯一合规扣除方式:按【该清算项目的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 ÷ 所有项目的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摊全部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此分摊金额计入该项目的税金及附加扣除项,各地税务均认可这个口径。补充:预缴增值税时单独对应该项目缴的附加税,可直接全额扣除,不用分摊
2025-12-25 12: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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