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2月发了20年的年终奖,3月清缴20年税费的时候没有补缴该项收入的税费,21年8月发了21年的年中奖,然后公司9月发工资只预缴了少部分税,10月发工资,把这两次的奖金合并一起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扣了税,合并一起正好超过了10%征收额2000,所以按10%交的税,比分开(只把8月发的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扣税)至少多交2000+的税,请问这个还可以改吗?改的话个人怎么操作?还是必须公司操作?目前已离开那家公司 另需说明,本人工资是在10%那一档交税的
温婉的铃铛
于2021-11-01 11:23 发布 1580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21-11-01 11:35
你好,你这里已经汇算了20年的,这里更改不了了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这里已经汇算了20年的,这里更改不了了
2021-11-01 11:35:49

您好,缴税和计提的分录是,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借,应交税费-印花税,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然后预缴的印花税,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负数,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负数。
2018-12-07 21:47:46

同学你好
预缴增值税的时候
总包的计税基础可以扣除分包款的
2020-05-27 17:12:32

你好放到简易计税里面的
2024-02-23 12:06:44

对的
2017-04-08 11: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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