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一般纳税人房企的土地增值税时,老师说: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土地价款)/(1+9%),与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销项税额,计算结果是一样的,我感觉计算结果肯定不一样,应该按后面的算,即不含税销售额=含税收入-(含税收入-地价款)/(1+9%)x9%,不能用第一个公式直接算。不知道我的想法对不对?

过来人
于2021-10-19 00:13 发布 3905次浏览

- 送心意
家权老师
职称: 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你的思路是正确的。增值税税款=(含税收入-地价款)/(1+9%)x9%
2021-10-19 00:28:36
你好
不含税销售额=226000/(1%2B13%)
销项税额=226000/(1%2B13%)*13%
2021-01-03 12:09:28
外购。在销售的。364万*9%加14170/1.13*13%
2024-01-08 08:49:19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2023-02-01 18:39:33
在计算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销售额扣减地价款中的“销售额”是指含税销售额。
2025-10-21 22:46:1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