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销一批货物。甲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发出货物,2019年12月1日收到乙公司的代销清单和全部货款113万元。甲公司是按月缴纳增值税的企业。 请回答:甲公司应当在何时缴纳增值税,并提出更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
魁梧的钥匙
于2021-10-09 11:54 发布 1335次浏览
- 送心意
Chen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经济师
2021-10-09 11:56
您好,1、首先,这是委托代销,那么是在实际销售时才需要作为收入纳税处理。2、可考虑改变经营模式,采用代销的方式,这样可以延迟纳税。同时,让经销商给开具代销服务票据,可抵扣进项,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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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这个有足够的进项就行
2022-02-28 16:41:23

你好甲公司收到代销清单时缴纳增值税
2022-04-29 13:57:32

同学你好
甲公司应当在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计算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即2021年6月30日计算增值税,应纳增值税:113÷(1%2B13%)×13%=13(万元)。甲公司应当在7月15日之前缴纳13万元的增值税(如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后再缴纳)。
经过纳税筹划,甲公司为了避免在发出货物满180天时产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可以在发出货物179天之时,即2021年6月29日,要求乙公司退还代销的货物,然后在2021年6月30日与乙公司重新办理代销货物手续。这样,甲公司就可以在实际收到代销清单及113万元的货款时计算13万元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并于2022年1月15日之前缴纳13万元的增值税。
2022-10-10 19:03:57

你好,同学。
首先,你这是委托代销,那么是在实际销售时才需要作为收入纳税处理。
甲和乙是什么企业,一般还是小规,这是买断代销,还是非买断?
2020-03-28 16:23:46

同学你好
甲公司应当在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计算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即2021年6月30日计算增值税,应纳增值税:113÷(1%2B13%)×13%=13(万元)。甲公司应当在7月15日之前缴纳13万元的增值税(如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后再缴纳)。
经过纳税筹划,甲公司为了避免在发出货物满180天时产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可以在发出货物179天之时,即2021年6月29日,要求乙公司退还代销的货物,然后在2021年6月30日与乙公司重新办理代销货物手续。这样,甲公司就可以在实际收到代销清单及113万元的货款时计算13万元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并于2022年1月15日之前缴纳13万元的增值税。
2022-10-10 21: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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