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1-10-09 09:49

你好
执行你们合同约定  双方协商处理

彩虹 追问

2021-10-09 09:52

对方的意思是要我们补钱,那按政策是要开13个点,合同又约定按17,那我们是不是要补税钱给她们才对啊。

玲老师 解答

2021-10-09 09:57

你好
是的  一般是要补钱的 

彩虹 追问

2021-10-09 10:34

老师,比如开的是100万的票,那就是要补4万的钱给她们吗?

玲老师 解答

2021-10-09 10:42

你好
执行你们双方约定 

彩虹 追问

2021-10-09 10:45

老师,我们合同约定就是17个点,结果我们开了13个点,是不是补4个点的税钱给她们

彩虹 追问

2021-10-09 10:50

老师这4个点虽然没做成增值税进项,但是他们做成本了,是不是应该扣这4个点的成都税

玲老师 解答

2021-10-09 11:00

你好
这个正确认处理方法就是你们双方协商 同意就可以 对方收到发票记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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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执行你们合同约定  双方协商处理
2021-10-09 09:49:42
同学你好,销售节能设备目前没有找到相关优惠政策,你可以看看你企业符不符合合同能源管理 以下企业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   (1)合同能源管理免征增值税优惠   (2)供热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3)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优惠
2020-04-20 23:04:21
销售与维修都是商贸的 不符合要求 你还有别的吗
2020-02-21 09:51:31
你好 你们是什么行业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20-02-26 17:22:35
你好,这个不适用的哦,
2020-02-26 17: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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