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6-12-21 15:54
您好,发生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按如下方法确认坏账才使税务认可,
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88号
第十六条 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三)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四)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五)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七)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
(八)其他相关证明。
第十七条 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
第十八条 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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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后,你可以对应收账款继续收
2017-09-13 13:13:03

你好,是你账上的财务报表和税务局那边的财务报表吗?
2021-07-08 10:34:49

你好 那你之前是否已经报了无票收入了 你报税了 就不管他们是否要去开票了
2019-11-21 17:21:44

你好,通常两年未收款,税务上会有一定的风险,应定期通过书面催收函进行催收,催收函应让对方签字盖章确认,或以其他能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方式进行催收,比如以特快专递等,需要注意的是,此类方式一定要表明是催收函。
2019-09-05 09:04:08

需要出收不回来的证明
比如破产证明
2019-05-29 16: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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