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想问一下,C公司利润虚增。原因是原本从采购方A打折的产品应该是卖给另外一家B公司的,但因为A要注销,但另一家B公司还没有成立,所以C公司和A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将打折处理的产品寄存到C的库房,并收取寄存服务费用,等另一家B公司成立后,C公司再在基础上面加2%的服务费卖给已成立的B公司。但现在是C不小心把这部分寄存的货物卖给了客户,现在C公司需要补货,将卖出去的库存产品从别的公司买回来,打包还给已经成立的B公司,再将已销售给客户的产品退回来重新入库,这样做合理吗?
贺珊
于2021-08-12 15:27 发布 714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21-08-12 16:24
那你这里的处理没问题啊,可以的呀,你是觉得哪里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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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这里的处理没问题啊,可以的呀,你是觉得哪里有疑问?
2021-08-12 16:24:56

合理的比例就行,不能太大
2016-12-17 13:47:47

购买防伪税控设备和防伪技术服务费全额抵扣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同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营业外收入
2017-07-03 10:49:35

你好,那你结转的成本是怎么做的?
2020-06-11 10:03:28

你好
这个是要作为库存商品的
2022-07-11 09: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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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珊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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