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徐阿富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1-07-26 15:01

你好,新办企业或者某些行业都是M级的,没有影响

繁花园 追问

2021-07-26 15:09

老师,公司是2015成立的企业,中间改过一次法人,20年7月份才变更为一般纳税人,跟这些因素有关吗?

繁花园 追问

2021-07-26 15:09

建筑行业

徐阿富老师 解答

2021-07-26 15:15

你好,这个没有直接关系的

繁花园 追问

2021-07-26 15:24

老师,年度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在多少范围内合适?建筑行业

徐阿富老师 解答

2021-07-26 15:30

你好,这个没有标准,地区、行业、单位实际都不一样。一般保持在2%-5%左右上下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新办企业或者某些行业都是M级的,没有影响
2021-07-26 15:01:04
2018年4月1日起,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对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的企业,税务机关实行两项激励措施:一是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二是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 随着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纳税信用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成为纳税人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产。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现就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下列企业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一)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以下简称“新设立企业”)。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 (三)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 二、本公告第一条所列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时限如下: (一)新设立企业在2018年4月1日以前已办理涉税事宜的,税务机关应在2018年4月30日前对其纳税信用进行评价;从2018年4月1日起,对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的新设立企业,税务机关应及时进行纳税信用评价。 (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和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税务机关在每一评价年度结束后,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发布,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进行纳税信用评价。 三、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 (一)新设立企业。 (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四、对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的企业,税务机关实行下列激励措施: (一)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二)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五、企业(包括新设立企业)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及时对其纳税信用级别进行调整,并以适当的方式告知。 六、除上述规定外,纳税信用管理的其他事项按照《信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同时废止。
2021-07-23 16:01:53
你好,刚开始成立不参与评级,默认就是M级,很正常的,不用纠结
2025-01-10 14:46:33
影响不大,一般这种是新企业才有的等级,过一段时间会调整的
2020-05-14 09:13:11
纳税信用级别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级别。 2014年10月1日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发布。2003年7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同时废止。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提出,新增M级。
2019-07-05 09:42:46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