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jollyliu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国际内审师

2021-07-15 22:40

同学,你好。预收款在会计处理叫“预收账款”,一般是在合同签订后先收到款,在开具发票就确认收入

赵小可 追问

2021-07-15 22:43

我听讲课老师说开工后就没有预收款一说这个我不理解是什么意思,另外施工企业开工后都有哪些纳税义务发生时点呢老师

赵小可 追问

2021-07-15 22:47

我还听有的老师说,开票,合同,收款,谁在先,谁先发生纳税义务

jollyliu老师 解答

2021-07-15 22:48

同学,你好。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预收的 款项。企业有时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以前,按合同规定要向购货单位或 接受劳务单位预收部分或全部款项。这些预收款项需要企业在一定时间内 以交付货物或提供劳务来予以偿付。企业发生的预收账款业务一般可以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开工后都有哪些纳税义务发生,办理外管证后去施工地预缴税款再开发票
预收账款(Deposit received)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企业预收的货款待实际出售商品、产品或者提供劳务时再行冲减。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 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
一般包括预收的货款、预收购货定金等。企业在收到这笔钱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确认为一项负债,即贷记预收账款账户。企业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再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逐期将未实现收入转成已实现收入,即借记预收账款 账户,贷记有关收入账户。预收账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 年,通常应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反映在各期末的资产负债表上,若超过1 年(预收在一年以上提供商品或劳务)则称为递延贷项,单独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
预收账款(Deposit received)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企业预收的货款待实际出售商品、产品或者提供劳务时再行冲减。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 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
一般包括预收的货款、预收购货定金等。企业在收到这笔钱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确认为一项负债,即贷记预收账款账户。企业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再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逐期将未实现收入转成已实现收入,即借记预收账款 账户,贷记有关收入账户。预收账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 年,通常应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反映在各期末的资产负债表上,若超过1 年(预收在一年以上提供商品或劳务)则称为递延贷项,单独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
预收账款(Deposit received)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企业预收的货款待实际出售商品、产品或者提供劳务时再行冲减。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 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
一般包括预收的货款、预收购货定金等。企业在收到这笔钱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确认为一项负债,即贷记预收账款账户。企业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再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逐期将未实现收入转成已实现收入,即借记预收账款 账户,贷记有关收入账户。预收账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 年,通常应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反映在各期末的资产负债表上,若超过1 年(预收在一年以上提供商品或劳务)则称为递延贷项,单独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

赵小可 追问

2021-07-15 22:52

谢谢老师,预收账款我是知道什么意思,就是放在施工企业的性质里不太懂为什么开工以后如果结算前收到一笔款不能确认为预收账款

jollyliu老师 解答

2021-07-16 22:06

同学,你好。在施工企业是签了合同,甲方就把款付给乙方,可以放在预收账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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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预收款在会计处理叫“预收账款”,一般是在合同签订后先收到款,在开具发票就确认收入
2021-07-15 22:40:59
你好,预收账款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 比如预收客户购货款1万,借;银行存款1万,贷;预收账款1万
2019-10-06 16:30:41
发货对方确认收入之后
2019-10-29 19:25:22
一、销售货物中的“预收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二、建筑服务中的“预收款”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建筑施工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未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但产生预缴义务,需要根据适用不同的计税方式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按适用税率申报纳税。 三、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的“预收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四、租赁服务中的“预收款”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五、销售“充值卡”中的“预收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支付机构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实际上就相当于开具了一个“收款收据”,是不需要进行预交税款与纳税申报的。在充值卡进行实际消费时,再根据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进行纳税申报。 六、其他业务收到“预收款” 除了上述列举的“预收款”业务外,其他的“预收款”业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定,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来判定,即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上述中的“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这两者是有并列关系的,也就是说要同时存在,才确认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也就是说,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行为已经完成或进行中时,同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这才确认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了。当然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021-06-07 09:23:07
您好,您指的是建筑或者房地产企业,还是一般企业啊?
2018-07-31 09: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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