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07-31 09:20

您好,您指的是建筑或者房地产企业,还是一般企业啊?

不做小迷糊 追问

2018-07-31 09:39

建筑企业,收到业主合同约定开工预付款,未开票,需要预缴税款吗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07-31 09:45

您好,不需要预缴税款的。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而财税[2017]58号文件第二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基于此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建筑企业收到业主或发包方的预收账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是收到预收账款的当天。即建筑企业收到业主或发包方预收账款时,没有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不向业主或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不做小迷糊 追问

2018-07-31 10:35

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老师,我有点蒙,没发生纳税义务,为啥还让预缴)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07-31 10:44

您好,确实矛盾啊,看起来这个文件的第二条是不让交了,第三条是让交的。没办法,还是预缴吧。

不做小迷糊 追问

2018-07-31 11:00

好的,谢谢老师,对政策懵懵的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07-31 11:03

您好,不客气,祝您学习进步,工作顺利,麻烦给个五星评价,老师回答您的问题将会更加用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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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您指的是建筑或者房地产企业,还是一般企业啊?
2018-07-31 09:20:36
你好 预收账款 是你先收一部分定金 不符合确定收入条件 看你确定业务
2019-01-15 14:28:34
科目性质一样的。。。
2019-01-15 14:09:41
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因此,预收账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分为3种: 1.生产销售生产工期未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对于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来说,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015-11-20 12:01:51
预收账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货物发出的当天 【特殊处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015-10-26 15: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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