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我们老板有一辆车,在杭州公司A是制造业,C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这个用户登录是用谁的手机号登录呢,四川省营业执 问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答
老师,个体工商户1月份申报,提示属期内申报主体为卖 问
税务系统登记了你作为卖方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和你实际五金业务不符,触发增值税申报提示。 快速处理: 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该发票的票号、金额、买方,确认是否误开 / 错挂。 误开 / 错挂→作废红冲发票或去税局更正税源信息; 确实卖过自用二手车→按销售固定资产申报增值税(小规模 3% 减按 1%,一般纳税人按 13% 或 3% 减按 2%)。 更正后重新申报 答
公司今年年底暂估成本,发票是不是只要在明年五月 问
是,只要在明年五月份汇算清缴前收到发票就可以。 答
你好老师,我想问一下,新开公司,税务办理的时候,纳税 问
你好,看你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 城市的就选择街道办事处 答

收购医院针管再加工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 你好同学,自2011年开始,再生资源回收环节不享受增值税优惠,并将废旧电池、废线路板、废旧电机、报废汽车、废塑料、废橡胶等部分再生资源加工企业,纳入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范围,实行有条件即征即退50%的政策。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扩大了再生资源行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范围,并按不同品种实行不同比例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从现行政策来看,再生资源回收环节仍然不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加工环节实行增值税有条件即征即退,优惠比例从30%-70%不等。
民营医院税收优惠政策
答: 1.增值税:财税36号文件规定,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 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2.其他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第一条“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规定:“(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下同)。 (2)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5)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我是四级残疾,在一家民营医院上班,已经工作六年,想知道对我有哪些优惠政策,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答: 企业可以按你的工资全额在个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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