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个蓝字是啥意思?是用蓝色的笔填写吗? 问
同学你好 不是 是正数的意思 红字是负数的意思 答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应付账款和应收账款有一些往来 问
你好,请问是同一个公司的吗? 答
老师,可以帮我看下这个财务报表吗?我们这个小规模 问
实收资本当时是没有做账吗,如果没有做账就要补上,未分配利润这个变成了负数是因为半年有亏损还是做了利润分配 答
老师我们是一家消防科技公司 -消防维保属于服务- 问
你好,可以按照开票确认增值税,收入还是按月分摊确认 答
老师 我想请问一下 我们公司是做咨询服务的 一 问
你好,如果你已经给人家提供服务了,你还挂着预收账款就有风险。税务局一旦查的话,你们单位会要求补交税款。 答
老师好!请问一下这道题为什么这样算?
答: 研发费用-费用化指出60%2B40%2B60=160 开发形成无形资产累计摊销=210/(7*12)*3=7.5 影响损益的就是160%2B7.5
老师,请问这道题为什么这样算
答: 你好,可以参考如下,具体哪个不清楚,你给指出来,答案还是写的比较清楚的。 旧房计算土地增值税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分析。一、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一)转让旧房能提供评估价格的。根据财税字[1995]48号文件的规定,转让旧房可扣除的项目金额包括三项:一是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需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二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三是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此外,纳税人支付的评估费用准予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二)转让旧房不能提供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的。根据财税[2006]21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得作为加计5%的基数。即转让旧房不能提供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的扣除项目金额也包括三项:一是购房所载金额(实际上包含了《条例》中第六条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以及“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两部分):二是加计扣除金额(加计扣除金额=购房所载金额×5%×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的年数):三是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转让旧房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以及教育费附加,上述四税及附加均必须提供相应的完税凭证)。(三)转让旧房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的。二、转让旧房应纳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转让旧房应纳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可按下列方法进行:(一)确定转让旧房的应税收入;(二)确定转让旧房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三)计算转让旧房的土地增值额;(四)计算转让旧房的土地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系数;(五)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应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你好!请问下以下两道题,为什么一道题选不计算,另一道题又不先,这两道题有什么区别吗,谢谢!
答: 你好 这两个并不矛盾,第一个仅仅说成本小,并没有说连销售费用都弥补不上 副产品,一般都是按预先的固定价格从成本中扣除。 但是连销售费用都没达到,就说明这个副产品没价值,可以不计算它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