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有一个份合同总造价168000元,此次付款95%,即159600元,收回先前的借款10万元,此次本应支付59600元,但因一些原因,扣除1000及电费156元,所以最终付给建筑商的金额为58444元。请问怎么做分录啊

安晴
于2016-12-06 10:04 发布 1097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6-12-06 10:16
老师,客户前期已经把发票开过来了,169000元的发票,我在前期已经做了分录 借:开发成本/建安工程费 196000 贷:应付账款 196000 还能用预付账款科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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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晴 追问
2016-12-0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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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6 10:08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6-12-06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