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境外A公司出资3 500万元在我国境内成立M公司。8月10日,M公司向A公司支付商标费1 060万元。计算M公司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骆旭燕
于2021-06-08 16:23 发布 1533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相关问题讨论
你这个是属于源泉扣缴,可以享受10%优惠税率去代扣所得税。
2021-06-08 21:17:31
你这个是属于源泉扣缴这个是非居民企业,那么可以享受优惠税率10%。
2021-06-08 20:49:06
1,530×10%
你这里属于源泉扣缴。可以享受优惠10%
2022-07-24 15:06:42
您好,这个M公司是独立的公司,不是A的机构,境外A公司从M公司取得的所得按照10%缴纳所得税
2024-07-10 11:10:40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50 条之规定,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和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可以抵免。其中,境内企业可以在境外分公司的税后所得中抵免20%的金额,即4万元;另外,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还可以抵免境内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但不得超过5万元。
(2)2019年度,境外分公司的税后所得为10万元,抵免限额为4万元+5万元=9万元。
(3)2020年度,境外分公司的税后所得为14万元,抵免限额为4万元+5万元=9万元。
拓展知识:如果境内企业税后所得不足以抵免境外分公司的税后所得,则境内企业可以向其他企业申请税后所得抵免。
2023-03-10 11: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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