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甲公司(A地)在异地B地有一施工工地,施工期间在B地预缴了2%的地方税,余下应交给B地的地方税没有直接去B地交。甲公司会计在A地每月正常申报了增值税,附加税等所有税种。请问甲公司每月正常申报是否包含了应交给B地的余下的98%的地方税???现在工地已完工验收,如果B地税局通知去补缴98%的地方税,是否应该交?谢谢!
双飞雁
于2021-06-04 16:27 发布 630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你这里正常申报是按100%申报,交纳时预交的2%是可扣除的
2021-06-04 19:04:52

一般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本期已缴税额”、“分次预缴税额”栏填写预缴的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中,“本期预缴税额”栏填写的预缴增值税额。
2020-06-08 16:18:28

您好,如果需要再缴增值税8000元的话,在公司所在地还需要按8000元交附加税的。
2017-11-04 17:22:29

你如果想简单一点就直接进入其他应付款,因为你还要去异地去交,这个交的时候直接冲减其他应付款。
2023-06-07 17:13:06

你好,还会涉及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地方小税种等
2016-12-03 15: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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