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一直搞不懂发工资时个人部分的社保费为什么要计入其他应付款,我们社保是当月扣当月,工资是当月计提下月发放那发,那发放工资计入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部分金额时当月的金额还时上月金额?
力量
于2016-11-25 17:53 发布 1134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6-11-26 08:59
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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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这是正确的,其他应付款有余额。
是的
2020-01-14 13:59:41

你好,是上个月的
从工资中扣除了个人部分
2016-11-26 09:04:11

您好,个人社保部分应该是当月发放工资的时候扣回来,当月或者下个月上交社保局的,那么在发放工资的时候, 就应该记入其他应付款了。
2016-11-25 18:08:51

不实际发放的工资不能税前扣除的
2023-11-23 09:53:46

你好,发放工资时,贷方为其他应付款,说明这个工资款项是个人垫付的
2021-09-15 07: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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