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日,税务机关在审查某公司的纳税申报情况过程中,发现该公司2018年的某项关联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少缴纳企业所得税30万元(企业未按照规定提供同期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该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补缴了该税款。对该公司补缴税款应加收利息()万元。(假设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年利率为5.5%)应加收的利息=30×(5.5%+5%)÷365×(365+10)=3.24(万元)。请问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其中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指的是哪一年?补税期间同期指的是哪一年?谢谢!
Kong
于2021-05-16 17:13 发布 1952次浏览
- 送心意
冉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2021-05-17 07:59
你好,稍等,马上写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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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稍等,马上写给你
2021-05-17 07:59:25

你好,假设现在六月份补的是18年十月份的税,那讲的就是18年十月份,那个时候的贷款基准利率。
2021-05-18 16:16:30

你好
计提所得税,借;所得税费用700,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700
抵减之后实际缴纳200,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200,贷;银行存款200
2020-04-09 10:26:27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清算的
2023-04-14 15:54:11

根据你账上和税法上面差异进行汇算清缴,不符合税法就需要进行调整,之前交过减除就可以,不会重复缴纳。
2018-11-16 16: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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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老师 解答
2021-05-17 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