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汽车金融代理机构,一般纳税人,个人客户向 问
这个业务是代收代付的吗? 答
股东分红可以发现金吗 问
可以发现金的,只要账面有现金 答
请问老师,关于小规模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 问
不是按会计年度、次年重新计算,而是滚动连续 12 个月 / 4 个季度(按月 / 按季申报对应),每过一个月 / 季度就向后滚动一期,始终盯紧最近连续周期的累计应税销售额是否超 500 万。 答
老师好,我公司是商贸企业电子科技公司 有工程的 问
你好,你们这个是做什么用的?你们还接工程吗? 答
老师我是村委会的,我们与个人签订合同给我们管理 问
是的,那个需要发票,代扣代缴个税 答

非常损失 正常损失 哪种是进项税要转出 哪种是进项税不用转出嘛? 哪种是因自然灾害引起的 哪种是因管理不善引起的
答: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细则,一是增加了非正常损失的“相关的应税劳务”不得抵扣的规定,是指与购进货物相关的应税劳务,如运输费、加工修理等。二是剔除自然灾害损失。原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包括自然灾害损失。三是原细则规定的“其他非正常损失”,因不够明确,不利操作,予以删除。 若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在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之前,已将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申报抵扣,则应当在该批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期,将该批货物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 首先,企业要对损失存货是否为非正常损失有个正确的判断。其次,是正确计算其涉及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按所涉及的进项税额的计算方式不同,非正常损失存货可分解为:不含运费的原材料、含运费的原材料及产成品、半成品三种典型情况。正确掌握上述两点,处理非正常损失存货时,就能符合税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你好,老师 ,不是说非正常损失不用进行进项额转出吗?这里是属于非正常损失,为什么进行了进项额转出
答: 同学你好,如果是管理不善造成的是要转出的;如果是自然灾害造成的,不需要转出;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老师,购进原材料,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做转出,分录怎么写?
答: 因管理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损失,需要进项转出 分录 借: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因自然灾害造成的非正常损失,无需进项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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