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筹办期间产生的招待费,汇算清缴的时候怎么填写 去年没有收入只有费用。然后填写调整表的时候,无法提交,提示招待费是两个比例标准,这个怎么处理呢,谢谢
铃铛413
于2021-05-08 17:53 发布 432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05-08 17:57
同学你好
那就全部调增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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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纳税调整的话不需要做账。
2022-01-14 11:55:44

你是在营业期的吗?
2020-01-09 15:18:08

汇算清缴时调整招待费不需要做调整分录。
2019-06-06 21:09:38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
一是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大于业务招待费发生额60%的,纳税调整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招待费发生额×40%,即企业已在管理费用中实际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40%部分。例如,某企业2012年销售收入5亿元,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300万元,则该企业2012年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50万元(5×5‰),业务招待费发生额60%的部分是180万元(300×60%),由于250>180,所以,该企业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额300×40%)。
二是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小于业务招待费发生额60%的,纳税调整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招待费发生额60%-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B业务招待费发生额×40%,即业务招待费发生额60%,超过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差额,与企业已在管理费用中实际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40%部分之和。例如,某企业2012年销售收入3亿元,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300万元,则该企业2012年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50万元(3×5‰),业务招待费发生额60%的部分是180万元(300×60%),由于150<180,所以,该企业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万元,即180(业务招待费发生额60%)-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50%2B业务招待费发生额300×40%。
2020-05-18 07:49:43

这个是不需要调整的,两个是两回事嘛
2020-05-18 16: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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