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还用不用这样规定?根据财税[2009]113号进一步明确,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小U
于2016-11-14 16:07 发布 1830次浏览
- 送心意
吴月柳
职称: 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2016-11-14 16:10
买的空调是用来安装在办公室的··不是卖的··也是可以抵扣了吗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现在不动产的进项可以抵扣了。
2016-11-14 16:08:48
您好!月份终了,将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5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
2017-03-17 14:41:47
是否像城建及教育附加那样,月末或下月结转核销一下?
2017-03-04 15:07:24
是指一般企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餐饮业购进设备,食材是可以抵扣的
2016-04-18 12:56:01
你好!这个看你自己了,你如果想交税就少认证点,如果你不想交税,就认证了。你可以在发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的。
2017-06-12 08: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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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月柳 解答
2016-11-14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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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4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