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月末,甲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发现短缺一本笔记本电脑不含税,原价为一万元,已计提折旧0.8万元,购入时增值税额为0.13万元,损失众应由相关负责人赔偿0.1万元,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借方的金额是?
甜美的巨人
于2021-04-18 09:43 发布 2349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苏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营业外支出的金额是1-0.8-0.1
2021-04-18 09:44:41

您好
公司注销固定资产未提完折旧也不对外出售及固定资产残值,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抵减所得税
2024-07-04 11:51:59

你好,是小规模纳税人?
2017-06-28 16:05:16

依据《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第五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税前扣除,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准备资产损失申报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
2020-02-21 10:32:26

你好,不需要调整的,只是你可以咨询下你们当地税务局固定资产报废需不需要备案,可以拨打12366问一下。
2018-04-24 1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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