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21-04-15 09:34

您好
1、发生了用途改变或非正常损失,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形。
2、这个只是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所以才是贷方写应交税费科目的。
3、借方和贷方都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了,不矛盾么?---不会出现贷方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贷方只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要将之前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入固定资产等资产的相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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