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儿媳可以负担公婆的赡养费吗?(自然人电子税 问
不可以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赡养老人”仅限纳税人赡养 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以及 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儿媳对公婆的赡养行为不在上述范围内 答
老师,请问公司有临时工是走劳务报酬缴纳个税的,每 问
您好,是的,这个汇算清缴会并入工资,退的 答
老师,请教一下,金融资产投资,持有期间利息股利收入, 问
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利息、股利核算科目,依分类定: 摊余成本类(如债权投资):分期付息用 “应收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用 “金融资产 — 应计利息” 。 其他类别(交易性、其他权益工具等):宣告股利 / 利息时,用 “应收股利 / 应收利息” ,非随意变更,是按准则和资产特性选,不是来回变。 答
加工劳务企业的产线员工工资及制造费用期末怎么 问
制造费用月末分摊到生产成本里面去,可以根据耗用的原材料或者机器工时或者人工工时来分摊。 完工之后,生产成本结转到库存商品里面去。这个生产成本包含着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加分摊的制造费用。 答
老师,农民工工资一般到快过年时也就是下一年的1-2 问
那么跟他们商量好,上年的先申报了,不然就要多交税 答

老师,现在增值税期末留底税额还可以退还吗(我们不是先进制造业)
答: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老师,现在增值税期末留底税额还可以退还吗
答: 同学, 2019年5月份之后都可以,具体的操作要咨询当地的税务局。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您好,老师我增值税留底税额9月出现负数是怎么回事,8月份是0
答: 你好; 你们有没有增值税留抵退税 ; 你去看看账上是否有留底进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