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加计10%抵扣,这优惠的10%是不是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呢?还是应该其他方式处理这笔账?
勿惘
于2021-04-10 20:09 发布 851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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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做营业外收入可以的
2021-04-10 20:11:13

这个需要做销售处理,计算销项税,补交税款,让原材料的账实相符,就可以注销了
2020-10-15 18:33:32

你好,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2021-10-19 09:46:14

你好!是的
2016-09-03 17:15:43

一般纳税人分公司注销时,进项税额处理如下:
存货及固定资产等有余额且能继续使用或销售:准备对外销售或分配给股东等,可正常抵扣;发生非正常损失,对应进项税额做转出,借记 “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记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等。
存货及固定资产等无余额或不做上述处理:不能继续使用或销售,借记 “营业外支出”,贷记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符合留抵退税条件且申请成功,借记 “银行存款”,贷记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25-01-13 10: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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