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发放工资模式为12月计提11月工资,计提12月社保,缴纳12月社保,现在12月份12月工资已计提,个人部分已代扣,12月工资已发放,现在1月我要计提1月工资,计提1月社保,缴纳1月社保,2月发放工资,发放完后2211应付上有余额,正好是个人代扣部分,现在应该怎么做?
shmilyxin030701
于2021-03-30 10:55 发布 1486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03-30 11:19
您好,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 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4 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相关问题讨论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2024-06-18 09:53:50

你在做工资表的时候把应该补的金额加到应扣小计里面 在后面备注一下
2024-01-04 10:48:59

直接不用扣除社保就是,其他正常申报
2023-12-11 15:54:16

你好!是的。可以再这里扣除
2023-07-14 10:41:07

同学你好
这个是你算平均工资吗
2022-07-04 11: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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