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购买债券逆回购4999000元,佣金999.8,6月15号到 问
1券商收取交易佣金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券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不可以抵扣 答
T型账我后面改的对不对,这样是不是就连续了 问
您好,您具体是怎么改的 答
EPC项目属于兼营还是混合销售 问
1. 总局及多数省份口径:按“兼营” - 河南、福建、浙江、广东等国税/12366明确: EPC不属于混合销售,属于兼营,应分别核算,分别适用6%/13%/9%。 - 理由:设计、采购、施工是并列独立模块,不是“主从”,不符合混合销售定义。 2. 少数口径(老口径/地方执行):按“混合销售(建筑服务)” - 部分地区曾执行:整体按建筑服务9%(理由:EPC本质是工程总包,施工为主业)。 - 风险:设备采购13%进项多、销项9%,易留抵;且与总局口径冲突,易被调整。 3. 2026年增值税法新规影响(要点) - 新规更强调:一项应税交易才是混合销售;多项独立交易=兼营。 - EPC更明确属于兼营,必须分开核算;未分开,从高按13%。 答
老师你好,其他现代服务营销服务,我这个税收编码选 问
同学,你好 现在是生产生活服务 答
与客户A进行结算,可这样结算?存在什么风险?应该如何 问
可以这样结算,但必须合规处理,否则有税务和账务风险: 必须开票:双方分别就应收 / 应付的费用金额,互相开具对应发票,不能只互抵不做账。 必须签协议:签订盖章的费用互抵结算协议,明确金额和抵扣方式。 差额走银行:差额 50,232.47 元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清,备注 “费用互抵差额”。 规范做账:分别确认收入、成本,再对冲往来,不能直接净额入账。 分别确认收入和成本,再通过往来科目(如应收账款 / 应付账款)对冲,差额部分通过银行转账结清: 确认应收客户 A 的费用: 借:应收账款 - 客户 A 96,300.97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确认应付客户 A 的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 / 其他业务成本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 客户 A 46,068.50 往来对冲并支付差额: 借:应付账款 - 客户 A 46,068.50 借:银行存款 50,232.47 贷:应收账款 - 客户 A 96,300.97 答


固定资产建设工程领用应税消费品中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以什么入账
答: 你好,用你的出库单来做就可以。
为什么用于直接销售的委托加工产品,消费计入入账价值,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就是应交税费
答: 同学你好 一、委托加工物资用于连续生产,应交消费品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抵扣需要交的消费税处理。 二、对于直接用于出售的,直接主入成本,不抵扣应交消费费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为什么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时,由受托方代收的消费税计入物资成本,而收回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请详细透彻说明。
答: 同学你好,你可以这样通俗的理解: 首先,消费税的征收环节一般在生产销售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 而且消费税一般只征收一次,如果委托加工收回直接销售,那么就等同于是生产销售环节,消税费是价内税,计入成本。 如果 收回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时,等同于生产环节还没完,些环节还在生产当中,在全部加工完成能销售时是需要征消费税的,那么前面委托加工时已经交过的消费税就会重复交了,所以在收回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以免重复征税,你再理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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