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1-03-16 13:21

同学你好
这个就是20%的个税

妮妮 追问

2021-03-16 13:23

是股权变现时再交吗?是按什么为基数交

朴老师 解答

2021-03-16 13:24

转让的时候按照股权转让所得乘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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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这个就是20%的个税
2021-03-16 13:21:11
你好,要交个税的!(行权时)
2018-08-10 16:18:56
你好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二条规定:(一)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计算纳税。 (三)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42号)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10-15 17:43:17
新个税法自2019年1月1日全面施行。居民个人取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如何计税?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多次取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如何计税?个人取得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如何计税?下面我们通过案例进行分析,帮助纳税人准确计算不同股权激励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取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怎么计税?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形式较多,包括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奖励等多种形式。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主要是公司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通过股权激励方式,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发展业绩“绑在一起”,让个人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增强对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向心力”。个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得,是个人任职受雇的一种报酬方式,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2005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印发多份政策文件,明确了个人取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总体思路是将股权激励所得在不超过12个月(最多为12个月)的期限内分摊计税。 2019年实施新税制后,为保证税收政策延续性,对股权激励所得的计税方法给予三年过渡期(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得的税收政策暂维持不变。 由于改革后综合所得的税率表为年度税率表,股权激励所得直接适用年度税率表,客观上相当于原来按12个月分摊计税的政策效果。因此,在过渡期内,个人取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得,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中的上述股权激励收入,为减除行权成本后的收入余额。 案例1:上市公司杨先生2019年8月股票行权10000股,每股市场价30元(行权当日收盘价),每股施权价5元(购买价)。计算应纳个税。 解答: 股权激励收入 =(30-5)*10000=250000(元) 应纳个税 =250000*20%-16920=33080(元) 解禁后在二级市场转让免税,持有期间取得股息红利按差别化扣缴个税。 二、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取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如何计税? 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项)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其取得第一次或者第一项股权激励所得时,按照以下公式计税: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取得两次(项)以上股权激励所得时,将纳税年度内各次(项)股权激励所得合并,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纳税额,减去本年度此前股权激励所得已纳税额的差额,为本次(项)股权激励所得的应纳税额。 案例2:上市公司赵女士2019年8月股票行权5000股,每股市场价30元(行权当日收盘价,下同),每股施权价5元;10月股票行权5000股,每股市场价40元。计算应纳个税。 解答: 第1次行权时,股权激励收入 =(30-5)*5000=125000(元) 应纳个税 =125000*10%-2520=9980(元) 第2次行权时,累计股权激励收入=(30-5)*5000%2B(40-5)*5000=300000(元) 累计应纳个税 =300000*20%-16920=43080(元) 第2次行权应补个税 =43080-9980=33100(元) 解禁后在二级市场转让免税,持有期间取得股息红利按差别化扣缴个税。 三、个人取得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怎么计税? 个人取得符合规定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经向税务机关备案,可以实行递延纳税,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境内居民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 (2)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设股东(大)会的国有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3)激励标的应为境内居民企业的本公司股权,其中股权奖励的标的可以是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其他境内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权; (4)激励对象应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 (5)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自行权日起持有满1年。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解禁后持有满1年。股权奖励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应持有满3年; (6)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至行权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0年; (7)实施股权奖励的公司及其奖励股权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均不属于《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限制性行业目录》范围。 凡不符合上述递延纳税条件的,个人应在取得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时,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执行。 案例3:非上市公司黄女士2019年8月股票(或股权)行权10000股,每股市场价30元(上年净资产公允价),每股施权价5元。符合递延纳税条件,计算应纳个税。 解答:行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解禁后(满3年后)转让全部持有股权,取得收入50万元。 应纳个税=(500000-50000)*20%=90000(元) 如果转让收入40000元,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0-06-11 10:41:05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 行权 借,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20-12-09 10: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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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问题
  • 老师,第五题,为什么不用减掉2000万

    土增的开发费用不是发生多少扣多少的

  • 老师好, 期末结转税金时,留底进项税差 9.41 元钱。

    火车票的分录,把税金单独摘出来。比如一共100 借管理费用100/1.09=91.7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91.74=8.26 贷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 老师,这个题不懂谢谢老师

    交互分配法就是做两次分配,第一次用用费用除以总量,求分配率,把给其他辅助车间的分出去,把其他车间给自己供的加上去

  • 老师 ,你好,个休户要开专票,开票内容可以是技术服务

    你好,如果经营范围有,是可以的 是一般纳税人的个体户,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性质的个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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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一样的分录,免租期也要做租赁费的,就是全部的租金 除月份,得到每月租赁费 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出租人应将该费用白租企收入总额中扣除,拔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机货期内进行分配。承租人则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 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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