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属养老服务公司,目前项目(养老社区)正在建设期,路面工程承包给甲工程公司,目前工程款暂未结算完,甲公司股东想预定社区两套养老公寓使用权,来冲抵甲公司工程款。双方都不走银行转款了,直接冲抵,这样是否合规,有没有涉税风险,又该怎么做账务处理呢?

嘻嘻
于2021-02-01 17:40 发布 882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21-02-01 17:41
这个是正常的同学,目前很多建筑企业就没办法支付款项,就用自己所建的房子来抵抵扣,应该付的款项,这个是属于债务重组,用这个不动产来抵抗这个债务,这个是正常的。那么你签订这个抵债的协议,然后做账的话,就是借应付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这个不动产抵债是要视同销售。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这样做风险比较大,税务系统会比对现金流和发票流的一致性。如果是偶发事项,要补足委托付款等文件,即,甲方委托B支付贵司某某合同款的文件。
2024-03-19 15:18:25
你好,当时过户了吗?
2023-10-12 15:37:40
同学,你好,C选项说的是,厂房在建造期间,土地的摊销额要计入再减工程。
2023-10-24 09:46:12
你好 ; 这个一般是 比如 我买了土地 去修建厂房。 那么土地购进是计入无形资产去; 在修建厂房期间发生的土地分摊 计入在建工程- 土地使用权 核算的
2022-03-17 15:10:15
你好,在建造期间,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摊销计入在建工程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就是直接把土地计入房屋价值了。
2021-11-30 15:23:3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