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 当销售方代垫购买方的运费,如果是销售方的会计,为什么用“其他应付款——代垫运费”记入借方,而不用“其他应收款——代垫运费”科目记入借方呢?既然销售方已用“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支付了运费,应该用“其他应收款”向购买方收取才对呀?
剑随风舞
于2020-12-20 17:57 发布 1461次浏览
- 送心意
孔令运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12-20 18:10
您好。这是实务中对方单位核算往来账时,考虑一个单位一直就用一个科目这个意思的。其他应付款负债类科目,出现借方余额代表其他应收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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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要看原始凭证,看看复数产生的原因。才能决定如何调整。
2021-06-30 18:07:40

你好,房租不应是计入企业的费用么?
2020-07-09 17:35:27

你好
分录可以这么填写的
2020-07-07 15:23:21

你好,是其他应收款记成其他应付款科目了么?
2020-05-15 10:46:51

法人向公司借款的分录是对的。为什么法人向公司借款到最后是公司归还法人了?不是法人归还公司吗?
2020-04-12 0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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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0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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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0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