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我们挂靠A建筑公司(一般纳税人)跟开发商签了15万的工程维修合同,约定收我们3%的管理费。现在A建筑公司已经给开发商开了3%的增值税发票,现在建筑公司说如果我们能提供70%的材料发票就收我们合计6%的费用,如果我们不能提供70%的材料发票就多收我们11%的费用,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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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6-09-14 12:18 发布 741次浏览
- 送心意
吴月柳
职称: 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2016-09-14 12:25
喔,这个跟后面的企业所得税才有关系的是吧?
那我们是应该按照不含税的销售额来计算这个费用给建筑公司还是就按照15万这个价税总额来计算这个费用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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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是自产自销话这个是按13%
2021-05-22 11:50:21

您好 营改增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017-04-20 20:20:56

你好!
一般纳税人不可以的
2020-04-19 12:50:19

可以的 增加范围后即可开具
2016-05-19 14:32:56

你好,税金应该按不含税的,按含税的你们吃亏了
2016-09-14 13: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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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月柳 解答
2016-09-14 12:20
吴月柳 解答
2016-09-14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