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我们挂靠A建筑公司(一般纳税人)跟开发商签了15万的工程维修合同,约定收我们3%的管理费。现在A建筑公司已经给开发商开了3%的增值税发票,现在建筑公司说如果我们能提供70%的材料发票就收我们合计6%的费用,如果我们不能提供70%的材料发票就多收我们11%的费用,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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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6-09-14 12:17 发布 676次浏览
- 送心意
吴月柳
职称: 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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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是自产自销话这个是按13%
2021-05-22 11:50:21

您好 营改增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017-04-20 20:20:56

你好!
一般纳税人不可以的
2020-04-19 12:50:19

可以的 增加范围后即可开具
2016-05-19 14:32:56

你好,税金应该按不含税的,按含税的你们吃亏了
2016-09-14 13: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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