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9-09 14:58

是不是所有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福利费都要合并计入工资缴纳个税

李飞 追问

2016-09-09 15:51

如果中秋节的时候公司买了800元的月饼要发给员工,而且也开了发票,这个款是要计入到员工的工资里面缴纳个税,那么收到这个发票的时候怎么做分录?

宋生老师 解答

2016-09-09 14:41

您好!入到职工福利的,大体上按照这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进一步解释道: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国税发(1998)155号文解释说,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计入工资的,大体上按照这个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文)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宋生老师 解答

2016-09-09 15:48

您好!不是的。上面入到福利费的,不要交个税。

宋生老师 解答

2016-09-09 15:55

您好!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800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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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入到职工福利的,大体上按照这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进一步解释道: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国税发(1998)155号文解释说,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计入工资的,大体上按照这个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文)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2016-09-09 14:41:58
这里没有显示扣个税那步 因为个税一般是并入工资一起在次月申报的
2020-01-08 16:58:47
您好,分录二是正确的
2024-03-07 13:15:05
就是你计提的应付工资总额
2024-06-24 09:02:12
你好,工资的话也应该是制造费用。
2022-03-09 15: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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