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下,对于研发技术服务的合同,我们开发票明细选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没有研发字样,是否可以?因为对方不同意开研发字样,理由是合同中没有将研发和技术的金额分开,没办法把研发的小程序做无形资产,且这种小程序是基于第三方平台才能使用的,不独立也做不了无形资产

艳子
于2020-10-27 11:48 发布 2405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10-27 12:04
同学你好
可以的,这个研发成功了才可以做无形资产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可以的,这个研发成功了才可以做无形资产
2020-10-27 12:04:21
费用化或是资本化三级科目技术服务。
2023-10-08 10:02:56
是的,是这样账务处理的
2022-02-21 14:34:17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无形资产
借:累计摊销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26-01-12 11:29:22
同学你好!二者不一致的。前者针对的是普通类别的技术服务,后者针对的产品、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提供的研究开发类技术服务,而且研发和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增值税专票,其中有专票记载的可以作为研发费用列支,只要符合一定的研发绩效或者相关要求,有关费用一般可以报销。
2023-12-01 00: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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