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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10-08 14:58

您好,您发票开票数量是10还是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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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发票开票数量是10还是11
2020-10-08 14:58:48
问:买一赠一的税法规定及账务处理?是否需要同时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我们将自产的产品再次生产成新的同种产品,但是销售价格是不变的,这样形成的损失税法如何处理? 答: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实质就是将企业的销售金额分解成商品销售的收入和赠送的商品销售的收入两部分,各自对应相应的成本来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买一赠一”行为增值税处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作为视同销售货物来计算增值税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咨询”《买一赠一的增值税计算问题》(2009/11/5)答复)但是目前 “买一赠一”是否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还存在较大争议,建议总局出台正式文件进一步明确。(如《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若干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函[2009]247号)则规定“企业在促销中,以“买一赠一”、购物返券、购物积分等方式组合销售货物的,对于主货物和赠品(返券商品、积分商品,下同)不开发票的,就其实际收到的货款征收增值税。对于主货物与赠品开在同一张发票的,或者分别开具发票的,应按发票注明的合计金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货款的当天。企业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第二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 《企业会计准则》将存货定义为: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具体而言,存货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存货发生的损失(即销售收入-销售成本<0)属于资产损失清单申报的范围。因此,工业企业产成品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发生的销价成本倒挂应进行资产损失的清单申报。
2020-05-22 16:17:00
您好,属于赠品,谢谢
2021-02-02 22:36:46
对方发票咋开的,开了13件吗
2019-07-21 11:56:16
借库存商品贷营业外收入98。
2021-08-16 16: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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