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有一笔加工费,对方开了专票,1%税点。发票是税务局代开,代开企业是**加工厂。 我们要求对方提供对公账号,对方说没有,我们用员工报销,然后员工转账给他们对私账号,要求对方加工厂写收据,加盖财务章,这样可以吗
yi平
于2020-09-24 09:29 发布 1325次浏览
- 送心意
QQ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9-24 09:30
你好!金额不大是可以的,否则三流不一致大额现金支付存在查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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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金额不大是可以的,否则三流不一致大额现金支付存在查账风险
2020-09-24 09:30:45

你好 不可以的 你们是一般纳税人 不能代开3%的专票。
2019-12-16 14:20:21

可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加工费
2020-12-08 16:15:26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少于4000元) -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 × (1 - 2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
1、劳务报酬所得在800元以下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没有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的扣除费用;
3、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20%的扣除费用;
2022-08-25 11:21:16

这个的话,是可以的哦
2020-03-28 08: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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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平 追问
2020-09-24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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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4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