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收到系统开发工程的首期增值税发票,同时也支付了首期费用,但系统还没正式启用,请问目前我需要先把收到的首期增值税发票入账吗?还是等到支付余款并收到余款增值税发票再一同入账?最希望能得到相应的会计准则支持,谢谢
Jolie.L
于2016-07-20 10:14 发布 681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7-20 12:09
是,比较大型的系统软件,上百万的,是什么类型的有关系的吗?好像这边的操作都是先出收到首期发票的进项税,不含税部分挂其他应付款,把一张发票分两次出,一次出进项税一次出不含税部分合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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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个系统开发是软件还是?
2016-07-20 10:25:30

正常做原材料结转成本,汇算清缴调增
2019-06-28 18:04:11

你好,属于去年的收入吗?如果属于的话,
借应收账款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022-05-18 11:47:09

销售出去你要根据销售的确认收入,你们那种是按支付的金额做收入了,漏税了
2019-07-04 12:26:53

你好!是的。按要求是都要留存
2023-06-15 09: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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