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假定辣椒粉征税率13,退税率9,从农民手中购进辣椒10000元做成辣椒粉全部出口,自开农产品发票,购进成本81000,进项税金9000,出口价格20000元。 那么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怎么算? 这个从农民手中购进的辣椒全部做成粉进行出口,这个购进的辣椒是不是出口货物消耗的免税产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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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07-30 15:48 发布 376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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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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