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做的工资表有些问题,我的应发工资应该在扣发的前面算总数,但是我放在后面,导致出纳在银行报的应发数也是扣款后的合计,我用了其他收入分录平这个分录,可其他收入这笔其实没有到账,后一步怎么处理,还有倒数第四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也是错的,多扣了款,但算单位补发和个人教总和的时候又是对的,这又怎么处理,还有倒数最后一人的是负数,这个是否可以不用体现。麻烦给我修改一下具体分录。 根据工资表:借:事业支出-绩效工资41068 事业支出-支教补助2400 事业支出- 住房公积金 13274 贷:其他收
郁
于2016-07-09 10:31 发布 1267次浏览

- 送心意
徐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6-07-10 09:59
入790 应付住房公积金26520 应付薪酬29432 付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29432 贷:银行存款29432 缴纳公积金:借:应付公积金 26520 贷:银行存款 2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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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0 09:59:49

你好,同学
你是说员工工资扣个人部分公积金?
2019-10-22 21:55:38

您好
这样写分录正确
2019-04-18 16:41:33

你好借应付职工薪酬,贷营业外收入
2023-02-02 14:53:35

贷:财政拨款收入
2019-04-02 18: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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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 追问
2016-07-10 10:31
徐老师 解答
2016-09-18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