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公司开天猫店的,有一部分不需要开票的客户,能不能把这部分收入在做会计分录的时候做成“借-应收账款,贷-其他应付款”;然后从公司支付宝上把这笔钱转去公司同事私人的支付宝账户上做成“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这部分是不是就可以不算成收入上税了呢?
无私的发卡
于2016-07-08 11:56 发布 1001次浏览
- 送心意
吴月柳
职称: 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2016-07-08 12:04
因为是钱是存在天猫的支付宝上啊,那我应该怎么做账呢,就是把这些收入做成刷单的形式
相关问题讨论

店铺收入,冲减应收账款,前期已做收入挂应收账款,这个没有问题,至于集采款是什么内容呢?
2018-08-15 19:09:53

不可以的,应收账款是提供劳务或销售收的款项,税务局一看这个就知道是偷税漏税了。
2016-07-08 12:02:54

是的,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代付
支付给员工做,借“其他应付款-代收代付 借:银行存款
2020-07-09 17:21:30

是的,分录是正确的。
2019-07-22 10:22:44

你好,如果是公司向个人借款,是这个分录
2016-08-22 21: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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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月柳 解答
2016-07-08 12:02
吴月柳 解答
2016-07-08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