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已与政府签订征收补偿,补偿款三千万已提前获得二千六百万元,现是否应马上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补偿款中还有其他租赁在我企业的租户补偿款,需如何做账。 根据:国税【2012】40号《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规定,搬迁完成年度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从搬迁开始,5年内(包括搬迁当年度)任何一年完成搬迁的;从搬迁开始,搬迁时间满5年(包括搬迁当年度)的年度。已经完成搬迁是指同时满足:搬迁规划已基本完成;当年生产经营收入占规划搬迁前年度生产经营收入50%以上。 企业不是应该有五年缓冲期吗,为什么税务局却告知需要搬迁公告才可以,征收公告不算在内吗?
WJ
于2020-07-16 12:03 发布 331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7-16 12:07
这个的话根据你们当地税局政策来,收到拆迁款
借银行贷专项应付款
相关问题讨论

不需要,这个不需要提交
2020-07-15 15:07:10

利润总额是负数企业所得税不用缴纳。如果长期不缴纳,税务部门有可能查账。企业所得税有税负率。
2018-12-28 15:10:22

汇算清缴后补缴的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下:
(1)汇缴后应补缴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缴纳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结转到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19-06-07 13:33:00

这个的话根据你们当地税局政策来,收到拆迁款
借银行贷专项应付款
2020-07-16 12:07:22

预交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可以抵扣。那么你在异地预缴的时候,这里的基数都是你的合同金额,也就是不含税销售额。
2020-04-07 23: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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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 追问
2020-07-16 15:41
朴老师 解答
2020-07-16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