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07-15 14:52

1.以公司的名义购买的商铺可以作为固定资产 发票就可以
2.个人出租、转让房屋之个税征管规定
个人出租房屋
一、增值税
(一)其他个人(自然人)出租房屋
1.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其他个人(自然人)出租房屋等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二)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
1.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等不动产(非住房)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税率为11%;   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等不动产(非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征收率为5%。   
二、房产税
个人出租房屋(非住房),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印花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适用于房屋转租)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如有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对象进行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提示:有些省市对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是实行的核定征收方式,按租金收入直接乘以征收率(如2%;1.5%等)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遵循当地的征收规定。

无奈的白云 追问

2020-07-15 16:01

请问进口鲍鱼,需要交哪些税,税率是多少

轶尘老师 解答

2020-07-15 16:15

这个我不是很了解 请到提问区提问 谢谢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1.以公司的名义购买的商铺可以作为固定资产 发票就可以 2.个人出租、转让房屋之个税征管规定 个人出租房屋 一、增值税 (一)其他个人(自然人)出租房屋 1.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2B5%)×1.5% 2.其他个人(自然人)出租房屋等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2B5%)×5% (二)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 1.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2B5%)×1.5% 2.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等不动产(非住房)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税率为11%;   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等不动产(非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征收率为5%。    二、房产税 个人出租房屋(非住房),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印花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适用于房屋转租)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如有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对象进行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提示:有些省市对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是实行的核定征收方式,按租金收入直接乘以征收率(如2%;1.5%等)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遵循当地的征收规定。
2020-07-15 14:52:22
增值税减免税及优惠政策 (一)减免权限 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摘自《增值税暂行条例》 清理越权减免税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1、对各地已经清理纠正的各类越权减免税,同意清理纠正和停止执行. 2、对各地要求继续保留执行的一次性、临时性减免税,一律停止执行. 3、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自定的符合国发(1993)85号《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决定》中有关规定,需要保留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承包流转税政策,必须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年5月合发的(94)财地明传5号文件的规定,同时报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查批准,并一律先由税务机关按国家统一规定征收入库,再由财政机关列支返还. 摘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7月15日(94)财税字第045号 (二)货物的免税规定 1、部分货物免征增值税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②、避孕药品和用具; ③、古旧图书; ④、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⑦、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⑧、销售自已使用过的物品. 摘自《增值税暂行条例》 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业产品,是指初级农业产品,具体范围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的古书和旧书. 物品,是指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的货物. 自已使用过的物品,是指本细则第八条所称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021-06-08 12:40:28
小规模之前税率是3%的,现在是1%。
2021-06-30 10:49:19
这个比较宽泛比较多,建议学习一下税法
2017-03-01 17:35:04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费)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费
2019-06-11 21:22:36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