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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11-16 14:33
安保公司
相关问题讨论
 
 安保公司
 2018-11-16 14:33:10
 你好,附加税有优惠。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文件规定只要是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均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所以一般纳税人也可以享受该项优惠。
 2020-04-02 11:23:20
 你好,销售额19万元以下的可以优惠的
 2021-07-12 11:21:07
 最新的增值税附加
针对小规模: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根据《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
自2016.1.2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的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注:缴纳义务人既包括一般纳税人,也包括小规模纳税人.
 2019-07-01 10:14:18
 你好,增值税没有优惠政策,还是之前的
附加税,如果月销售额10万以内,可以免地方教育和教育附加。
 2021-07-03 10: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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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6 14:33
邹老师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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