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季度3%的销售退回 含税15467 不含税15016.51 增值税450.49 申报时系统当1%的正数325372.08来抵减红字15016.51 抵减后申报额是310355.57 增值税是3103.56-680.21=2423.35元应缴增值税 可是我的账上应缴增值税是2123.02元 差额300.33元,刚好是3%红字15016.51*2%=300.33 请问我要怎么样才能把这300.33元增值税加进账面上与电子税局系统的应缴增值税2423.35元一致呢??

臭草花香
于2020-07-14 16:14 发布 521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20-07-14 20:36
你好,同学。
1%是今年疫情的临时优惠税率,所以申报表里面是看不到1%税率部分的,是按3%处理的。
有差异这是正常的。这不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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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1%是今年疫情的临时优惠税率,所以申报表里面是看不到1%税率部分的,是按3%处理的。
有差异这是正常的。这不影响的。
2020-07-14 20:36:36
你好,是填写不含增值税的收入金额
2019-01-07 15:13:28
你好,同学,以不含税是销售额申报啊
2020-12-10 20:29:41
你好!填写不含税金额
2019-07-12 10:24:44
是的,填的是不含税的收入
2018-08-20 18: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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