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外购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不含税价款5200元。 (2)销售自产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5000元,另收取手续费1130元。 (3)采用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个人销售金手链2条,新的金手链含税价为14200元/条,旧的金手链含税作价8550元/条,实际向消费者收取差价款5650元/条。 (4)因管理不善损失一批上月购入的原材料(已抵扣进项税额),账面成本5000元。 已知:甲企业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且增值税税率均为13%。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单位:元)。
魁梧的河马
于2020-07-13 08:42 发布 4463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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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2022-02-16 13:37:14

您好
开具普通发票的销项税额 可以用收到的专票进项税额抵扣
2019-11-28 13:57:55

你好,一般纳税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的进项专用发票税额是可以认证抵扣的
2019-04-28 16:01:10

你好 可以抵 一般纳税人开的专票和普票都是销售项 是销项-进项这样抵的
2019-02-13 14:58:49

你好,麻烦把问题完整发上来
2020-07-13 08: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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