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这里的全部销售额是指全年的数据吗,是指的本期的收入占全年的比重吗?我公司是招标代理公司属不属于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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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07-08 10:19 发布 1985次浏览
- 送心意
大海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7-08 10:29
您好,比如一家公司销售的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这里的全部销售额指的是货物+服务的销售额,不是指本期收入占全年的比重,指的是提供四项服务的销售额占公司所有销售额的比重。
你公司如果不涉及其他,属于这政策。属于现代服务大类。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请问抵扣率,临界点指的是什么?
2021-11-19 08:35:23
你好,同学!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2021-08-29 01:14:46
包含的,只要是你当月的进项就行。
2020-01-14 11:22:07
你好,就是生活服务行业,比如餐饮,广告这个行业
比如你本月进项是10万,还允许你多扣除10万*10%,不是15%
2019-10-09 09:21:09
就是当期的进项税,还可以加计抵扣10%
2019-09-05 14: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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