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新政策的变化,劳务公司原来开劳务费,现在 问
现在仍然是开建筑服务*建筑劳务 答
想咨询下,合伙企业本年未分配,但是产生应纳税所得 问
纳税义务人:个人投资人,按 “先分后税” 原则,无论是否实际分配,均需就应纳税所得额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款项承担:应由个人投资人承担,合伙企业可代办申报,税款不计入合伙企业成本费用。 账务处理 计提个税:借:其他应收款 —XX 个人投资人;贷: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按分配比例计算)。 缴纳个税:借: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后续扣回: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 —XX 个人投资人(从分配利润或投资人补缴款中扣回)。 若合伙协议约定企业代付且从利润中扣:计提时借: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贷: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缴纳同前。 答
老师,你能解决我的问题,认真读我说的再接,我就这一 问
同学你好, 上午的问题 你解决了吗 答
老师你好,我单位是个体工商户(托管学校)问题一:问下 问
收入确认 收款时记预收账款,按服务期(2025.10-2026.1)每月分摊结转收入,会计和个税按权责发生制,增值税按收款 / 开票孰早申报。 无票收入 可以做,全额计入应税收入,申报时填增值税申报表 “未开具发票” 栏,留存收款凭证和服务协议。 增值税 小规模按 1% 计提;月销≤10 万(季≤30 万,普票)免税,你季度 90 多万需全额缴税;开专票不免税。 转一般纳税人标准 连续 12 个月 / 4 个季度累计应税销售额超500 万元,强制登记;会计核算健全可自愿登记。 答
幼儿园收到生均经费补助是要怎样做账?增值税申报 问
同学,你好 这笔钱要计入“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科目,同时记得专款专用哦 答

老师,你好,我们是小型企业,砖厂,会计要水泥票,若是我们只买一袋水泥,人家不给开票,要怎么办,还有就是,人家水泥厂也是小厂,不给开要怎么办,会计却一直说法律中小型和大型企业一样,连老板都说不过她,会计他只按自己的方式决定
答: 你好,同学。 你这只要是采购,你都有权利要求开票的,如果他不开,可去举报的
大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相比,哪个更难胜任
答: 你好,我有一些朋友在大型企业工作,大型企业的会计一般都是分的很细,每个人岗位很清楚,比如成本会计专门做成本会计,税务会计专门负责税务,老板不会叫合理避税,基本是压力不是很大。小型企业的话老板为了节约成本会叫一个人全部负责会计税务,有时候还会有人为的压力。我是根据身边的朋友所了解的,仅供参考。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小型企业 中型企业 大型企业的标准是什么,我们员工18人,总资产9000万
答: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在中型和小型企业的基础上,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按照新标准,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房地产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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