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下,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万,股东A实缴出资50万, 问
1. 工商出资时间:已实缴50万登记2020年;股权转让的50万按章程/转让协议约定登记为新股东认缴时间。 2. 剩余出资期限:按新公司法,存量公司过渡期至2027.06.30,需在此前调整剩余出资期限至5年内,最终不晚于2032.06.30缴足。 答
老师想请教一下 , 如果公司是一般纳税人 ,不是外 问
你作为一般纳税人的非生产 / 非外贸企业,零星自营出口、有报关单但无进项,核心结论如下:可按出口免税申报(不征出口销项、对应进项不得抵扣),也可选择视同内销征税;但无法享受退(免)税,且需按规定时限与资料申报免税,逾期或资料不全可能被要求视同内销计税 答
辛苦图片这个老师说下谢谢 问
同学你好,我给你解答 答
郭老师,这个在亿企代账查到的,查账征收怎么了 问
同学你好 查账征收按核定的时间申报就行 答
四川电子税务局开具发票时,导入清单开具发票后,算 问
你好,你开具的明细里有农产品是 答

请问老师,外购的物品用于赠送和个人消费,涉水方面有什么区别吗?
答: 你好,外购的物品用于赠送要视同销售,用于个人消费进项税额转出
将外购物品用于个人福利或个人消费,税法上不算是视同销售吧
答: 你好,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外购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为什么不是视同销售?怎么理解?经常搞混
答: 外购的货物已经用于“消费”,该货物已经进行过流通,且已是流转环节的最末端,故不再视同销售,而要将其购进时产生的进项税额转出,不能进行抵扣,因为用于与生产无关的支出。自产的货物用于同样的用途则不同,因为自产的货物还未进行过流通,此时要视同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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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萌的帽子 追问
2020-07-04 10:34
庄老师 解答
2020-07-04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