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 :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意思就是商品转让给客户了,就可以确认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这样对吗?
王艳
于2020-06-19 16:19 发布 1648次浏览
- 送心意
钟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只要是客户取得对于商品的控制权就可以的
2020-06-19 16:23:57

这个的话,只要不是北上广深地区的话,增值税,税金及附加,都不用交的。
就是就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哦
2020-04-20 10:27:40

你好 需要缴纳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等
2019-01-06 14:22:08

你好; 缴纳增值税 和附加税 以及印花税和所得税的
2022-03-29 16:11:27

比如销售的苹果 后来又追加了苹果 是可以明确区分 本来苹果的公允市价是5元 这次追加就按5元销售的 那追加的订单是新合同
如果追加的订单是4元 那未转让的苹果和新追加的苹果订单 合在一块 组成新合同
2021-06-25 19: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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