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新成立时没有业务,小微企业。年底12月原会计将B2B提现到对公账户的钱,计入了主营业务收入188.74,应交税增值税-销项税5.66。后期将一张619元的招待费分开记录为主营业务成本144,业务费145,福利费330。本年累计职工薪酬是10500。汇算清缴调増了123.25的业务费。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样操作,核算后与法规的比例都对不上。请解答。
QingJF
于2020-06-18 17:16 发布 982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6-18 17:48
这个不具有规律性的内容,属于乱调的数据。不存在如何计算,只有本人清楚是如何算的。
因为招待费在税前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是60%、以及收入的千分之五,比大小,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那就是要交较高的税才行的
2023-04-20 19:12:26

你好,可以的,只有主营业务的时候,就是同学那样理解的。
2025-07-15 11:07:04

你好
营业收入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营业成本只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包括费用和税金及附加
2018-10-11 16:18:34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2020-04-10 11:24:14

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一致,不影响损益
2019-06-17 1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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