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注册会计师对函证的全过程保持控制的说 问
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择BCD选项 答
企业的关键绩效指标一般可分为结果类和动因类两 问
您好,这个是属于 B.自由现金流量 答
老师,你好.请问分红给股东怎么样做分录呢? 问
给股东分红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答
您好,图一是问题,图二是答案。第一个问,求A中心的投 问
300=目前的息税前利润 答
年度汇算以前暂估有18万没有收到票,现在已调增交 问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万 贷:应付账款-暂估 -18万 关于“账上还要怎么做平”的问题,实际上,通过冲销暂估的主营业务成本和应付账款-暂估,您的账面上已经“做平”了。即这两个科目的余额都回到了零,与未进行暂估处理前的状态一致。而已经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则按照正常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记录和反映。 答
求助!麻烦老师帮我解答一下这个题目!我不能确定自己是否做对,谢谢!
答: 你看一下图片,最后 一问查系数表计算一下结果。
老师,麻烦帮看这题目,答案是否正确?有同学说这是做法是错的,我不太确定
答: 计税价格=16×[1-(4÷10)]=9 .6(万元)应纳税额=9 .6×10%=0 .96(万元)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柯老师这个题目帮我解答下,其他老师别来
答: 参考答案:(1)A公司对破产申请提出的异议不成立。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A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经具备破产原因。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E律师事务所不得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利害关系,不得担任债务人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在本题中,D会计师事务所卸任A公司财务顾问的时间为2014年10月,距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2017年11月2日)已经超过3年,而E律师事务所自2015年起方卸任B公司法律顾问,距破产受理时不足3年。 (3)对于A公司董事领取的2017年9月以后的工资,管理人应当予追回。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时,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获取的工资性收入,应当认定为非正常收入,管理人应当追回。 (4)职工对清单记载提出异议并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 (5)对A公司提出的驳回破产申请的请求,人民法院不应支持。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由于债务人财产的市场价值发生变化导致其在案件受理后资产超过负债乃至破产原因消失的,不影响破产案件的受理效力与继续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裁定驳回申请。
冷静的星星 追问
2020-06-06 22:09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0-06-07 10:19
冷静的星星 追问
2020-06-07 10:57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0-06-07 11:04